大型公共建築安全把關:從都市防災談起

   近年來,因應全球化趨勢與提高城市競爭力,城市如何建立獨特的品牌形象,在全球化浪潮中嶄露頭角,提高城市的能見度並增進觀光效益,也讓城市行銷成為當代顯學。因此,全球各大城市紛紛透過舉辦大型國際賽事與交流活動,興建具有城市特色與意象之公共場館建築,讓大型公共建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,像是2008年中國北京奧運主場館「鳥巢」與2009年高雄世運主場館國家體育場,都是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。(延伸閱讀:大型場館建築的防火避難安全評估:以利維斯體育場為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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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北京奧運主場館國家體育場「鳥巢」)

全球城市行銷風潮:城市地景新革命

   舉例來說,2020年東京奧運提出的比賽場館共37座,除15座現有設施外,新建了22座比賽場館,其中由日本知名建築師隈研吾設計之主場館「新國立競技場」,更預估耗資1489億日圓(約合新台幣425億元),容留人數可達8萬人。然而,大型公共建築由於耗費鉅資、佔地廣大,且與周邊區域交通、文化等因素影響甚鉅,再加上內部容留人數眾多,攸關公共安全議題,在都市建設推進上勢必面對重大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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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東京新國立競技場 圖片來源:Japan Sport)

   以東京奧運主場館「新國立競技場」為例,該案原由Zaha Hadid建築事務所承辦,但2015年因工程總價超過3,000億日圓,高出原先設定預算1,300億兩倍以上,使得日本政府在各界壓力下重新招標。在台灣地區,大型場館興建案亦爭議不斷,包括台北大巨蛋與台北藝術中心等計畫,因公安問題與建商倒閉陸續停工,讓公共建築與安全議題備受討論。以台北大巨蛋為例,遠雄提出容留人數高達十四萬人,一旦發生危急狀況,大量人員是否能在安全疏散時間內即時逃生,成為大型公共建築共同面臨的難題。(延伸閱讀:巴別塔的火焰挑戰:高層建築的火災風險

重大公安意外頻傳:台灣公共安全意識抬頭

   台灣自民國76年解嚴以來,社會環境快速變遷,都市持續發展擴張,隨著餐飲娛樂等產業迅速興起,讓建築物在使用上趨複雜,除了住商混象愈趨尋常,包含交通及商業設施等大型公共建築更是逐年增加。諸如捷運系統、地下鐵系統、高速鐵路系統等車站、大型購物商場(中心)、大型育樂設施等等公共建築紛紛出現。 然而,台灣的公共安全意識的覺醒,直至90年代以降發生數次大型公安意外後,才逐漸受到社會大眾重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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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台灣歷年重大火災列表,瑞德感知整理)

   大型公共建築建設多半座落於都市鬧區,為使都市土地能夠有效規劃運用,加上公共場域匯聚大量人流與商機,使得此類建築往往混合交通運輸、購物商場、展演場館等多種使用機能,讓具有複合機能用途的公共建築物日益增多。由於各種建築類型之防災設施標準不一,無形中增加公共建築的火災隱憂,讓複合式建築的公共安全成為法令死角。1995年台中衛爾康餐廳大火,導致64死11傷,引起社會譁然,才促使政府重視公共安全問題,先後擬訂出多項因應政策,並增訂建築法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等法規,讓台灣公共安全意識逐漸抬頭。(延伸閱讀:消防設備檢修Q&A 定期消檢安全加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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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民國84年(1995年)修正建築法第77條明定:「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應該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,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。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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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公共複合建築崛起:防火避難安全隱憂

   大型公共複合建築除新建設案外,舊有公共建築亦因後續建設而延伸出更複雜的建築結構與使用機能。以台北車站為例,原為台灣鐵路重鎮,隨著台北捷運與台灣高鐵的興建,成為三鐵共構核心樞紐。另一方面,地下樓層向外延伸M捷運地下街、R中山地下街、Y台北地下街、K誠品地下街、Z站前地下街等五處地下街商場,讓北車結構更形複雜。在車站構造部分,包括地上六層地下四層,在空間運用上包括辦公空間、交通車站、百貨商場、美食地下街與停車場等等,使用機能繁多,每日進出人流量更逾50萬人次,被日媒評選為世界最擁擠車站排行第25名。車站樓地板總面積近20萬平方公尺,出口數量高達85個,位置指標多達487面,被稱為全台最大迷宮。試想,台北車站在一般情況即讓多數民眾迷失方向,一旦發生火災,如何在濃煙密佈的巨大迷宮中快速疏散大量人潮,將是火場避難疏散的重大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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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台北車站小檔案,瑞德感知整理)

   整體而言,大型公共複合建築由於疏散場域面積廣大,再加上內部往往混合多種使用機能,例如交通車站、購物商場、美食地下街等等。不僅隔間雜亂增加場域複雜性,商場中囤積大量貨品,火載量大,若用火不慎,將造成生命與財物嚴重損失。另一方面,大型公共複合建築多包括高樓層與地下樓層設計,除了高樓建築在火災時容易造成煙囪效應,迅速延燒加劇火勢之外,地下樓層更易因空間封閉排煙困難,導致內部人員難以疏散。最後,最致命的因素在於公共場域出入容留人數眾多,除內部人員外,多數人員為臨時停留的不特定群眾,對場域逃生動線不熟悉。若發生危急狀況,大量民眾慌亂疏散逃生,易造成推擠意外,不但會增加無謂傷亡,更將延誤逃生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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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複合公共建築安全把關:都市防災與性能驗證

   目前台灣針對大型複合公共建築並無修訂專法規範,為了對大型複合公共建築的公共安全有效把關,目前除了相關法規針對各類建築用途,須定期進行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申報之外,在「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」第3條及第3條之4規定中,亦明令以下三類建築物應檢具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,或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評定書,並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:

(一)高度達二十五層或九十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;
(二)供商場百貨組使用部分之樓地板面積達三萬平方公尺以上者;
(三)與地下公共運輸系統連接之地下建築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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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台北大巨蛋鄰近東區與信義區商圈)

   建築設計日新月異,為了讓創新設計能為城市帶來嶄新面貌,既有規格式大型公共建築的性能驗證日益重要。從都市防災角度來看,位於都市核心區域的大型公共複合建築,除了建築本身需建置完善的防火工程及設備,在逃生梯數量、排煙設備與避難引導裝置上,皆應審慎規劃,才能在災害發生時有效指引快速疏散民眾。除此之外,在避難安全規劃設計上,除了建築物本身及其所在位址的避難行動以外,更須衡量鄰近地區整體防災力,惟有全面評估該地區在避難疏散上的容受力,才能建立因地制宜的防災疏散計畫。(延伸閱讀:性能式防火法規與防火避難安全驗證方法介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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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
1. 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,2015,《大巨蛋園區防災避難安全研討會會議實錄》

2.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,2000,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採用性能設計之公共安全檢查項目及內容研究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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